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加强资金支持、优化创业服务、强化组织保障等五大方面22项举措,全力支持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发展事业。
对豫商、农民工、科研人员、毕业大学生和退役军人五类人群返乡创业予以政策支持
《通知》明确,河南省将对豫商、农民工、科研人员、大学生和退役军人五类人群返乡创业予以政策支持。
河南省鼓励各地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和省外河南商会建立服务站,以商引商、以才引才,吸引更多豫商返乡创业。积极构建交流合作平台,以人才引项目、以项目聚人才,促进更多人才和项目实现对接、合作,推动项目落地。
农民工返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的以外,任何行业(领域)均可进入。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给予与外地客商同等的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作为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按程序优先推荐参加劳模评选或给予一定荣誉。将在城镇创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支持返乡创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鼓励和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离岗)创办企业。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的,5年内保留其与原单位人事关系,期满后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返乡创办企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新招用员工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营业执照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退役军人返乡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返乡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省级与市县按照1∶1比例分担。
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被评定为县级及以上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返乡创业经营主体,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经金融机构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等,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免除反担保。
各县(市、区)要明确返乡创业综合服务机构,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接续和优惠政策申请等一站式服务。
(据河南发布)